东营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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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东营8月17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8月16日,中共东营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营区辛店街道孙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路士敏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4年1月,路士敏在主持孙路社区党支部工作期间,组织召开座谈会,违规向30名参会人员每人发放价值262元的电热烧水壶、茶具1套,共计30套,费用经路士敏签字同意后由单位报销。东营区纪委给予路士敏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有关人员退赔违规所得上缴孙路社区居委会财务。
二、河口区河口街道东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牛建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牛建国违规向东劝村全体党员每人每年发放误工补助500元,三年累计违规发放补贴41000元,并致追缴困难。河口街道党工委给予牛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纪委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严查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不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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